5.3  钢筋加工


主控项目

5.3.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作不大于90o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3.2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一般项目

5.3.3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4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表5.3.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
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