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一般规定
6.1.1 后张法预应力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预应力专业施工单位承担
6.1.2 预应力筋张拉机具设备及仪表,应定期维护和校验。张拉设备应配套标定,并配套使用。张拉设备的标定期限不应超过半年。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反常现象时或在千斤顶检修后,应重新标定。
注: 1、张拉设备标定时,千斤顶活塞的运行方向应与实际张拉工作状态一致;
2、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1.5级,标定张拉设备用的试验机或测力计精度不应低于±2%。
6.1.3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预应力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 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预应力筋锚具和连接器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3 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及灌浆孔、排气兼泌水管等;
4锚固区局部加强构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