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配合比设计

主控项目

7.3.1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一般项目

7.3.2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7.3.3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